美好的心靈世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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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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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2024-10-09 08:53
如果我借何太太家的一樓作店面,開象棋教室,一對一教學,每位學生每周一堂課,每堂課一小時,每四周(滿四堂課為一個月),每月學費 1600 元,我與何太太每人分 800 元,這樣的合同,可以跟何太太簽嗎 ? 我免付房租費,而且房屋稅、地價稅、水電費及教室招牌看板、教室裝潢、象棋教學用具設備,全由何太太出,我只出人力教學。就你在商言商的立場,你認為這個合同,可以跟何太太簽嗎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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